2024年第2期校长接待日意见建议的回复 - 教育阳光服务平台

校长接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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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2期校长接待日意见建议的回复

发布时间 : 2024-04-22 12:44:47 浏览次数 : 125

时    间: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9:30

地    点:一办公楼一楼会议厅 

轮值领导:易刚强  党委副书记、校长

                  刘富林  党委委员、副校长

                  喻  嵘   党委委员、副校长

                  焦珞珈  党委委员、组织人事部部长、

                              教师工作部部长

主    题:创新发展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素养提升——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为契机

回复部门:(30条意见建议,涉及14个部门)

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与评估建设处、科技处、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药学院、医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关于师资队伍建设

1.关于管理系急需引入和培养高水平师资的建议。

(1)为加大高水平人才的引进,学校2022年启动了专项博士计划,每年均给予了人文与管理学院管理系招聘计划。2022年管理系(工商企业管理教研室、卫生事业管理教研室)招聘专项博士2人;2023年管理系(经济学教研室、卫生事业管理教研室)招聘专项博士2人;2024年卫生事业管理教研室设置了专项博士计划1个。目前,管理系26名教师中副高级以上职称11人(占比42.3%)。学校近期召开了高层次人才引进推进会,联动学院、压实责任,逐步推进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2)学校在不违反上级有关政策的前提下,鼓励教师在职提升学历,根据《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修订)》(校行人字〔2023〕28号)规定:攻读国内定向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可申请脱产学习,脱产学习期间减免相应年度教学任务工作量,发放基本工资、预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实际贡献和考核情况发放。

(完成情况:本阶段工作已完成,将持续推进)

2.关于依托中医管理学博士点改善人文与管理学院师资结构,培养高水平人才的建议。

当前,高校博士招生政策导向为逐步缩减在职攻读人员比例。根据我校博士招生管理办法,在职人员比例不得超过30%。我校中医管理学可招收博士研究生,考生可通过申请考核制或统招方式进行招考。2023年招收中医管理学博士3人,其中1人为本校职工;2022年招收中医管理学博士4人,其中2人为本校职工;2021年招收中医管理学博士2人,其中1人为定向非本校职工。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在“新质生产力”背景下,加强对教师职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政策性引导,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建议。

(1)学校积极搭建教研教改分享交流平台,以“目标引领,着力热点”方式促进教师教学观念更新,提升教师专业素养。2023年,学校编撰了高教动态,对2018年、2022年两届国家级教学成果概况进行统计分析、成果典型案例分享及国家政策宣传。2024年精选了16项省级教改优秀结题项目,在教师发展与评估建设处网站“卓越教研”栏目进行推广分享,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

(2)为加强教师教学数字化理念及数字化运用能力,2023年,学校教师发展与评估建设处开展了临床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提升专题培训,这也是2024年教师教学培训的重点。建议教师根据自身教学需要,运用好学校的两个线上培训平台,同时积极关注学校各项外出研修和线上培训通知,以“强自身”与“走出去”的方式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

(3)学校支持教师以学生为中心,及时更新教学设计,采用多种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同时鼓励有基础有条件的教师开设多学科融合的相关课程,积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质人才。

(完成情况:正在推进,预计2024年12月前完成)

4.关于针对青年教师职业规划,配备导师对其进行长期专业指导的建议。

(1)学校于2013年出台了《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并于2023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修订。文件规定:新入职的专任教师及学院认为需要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的35岁以下青年教师要配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导师,并要求指导老师根据青年教师的专业方向、知识结构和承担的教学任务,制定培养计划,确定培养方向、目标和内容,全面指导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教研和科研。此外,学校要求各学院为专项博士、省青年骨干教师等配备专业对口的导师。

(2)学校教师发展与评估建设处将于每年9月开展岗前培训工作,除了教师资格岗前培训内容外,还涉及入职教师校本培训(包括线上学习、线下观摩、教学实操等环节),以帮助青年教师站上讲台。此外,学校还将开展二阶段教学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三阶段资深教师高阶培训,帮助教师们站稳讲台和站好讲台,以形成分层、分类、分型的培训模式。

(完成情况:正在推进,预计2024年12月前完成)

5.关于面向不同职业发展期的教师,采取差异化培养模式,给予青年教师相关教学、科研政策支持的建议。

(1)学校《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校行人字〔2021〕27号)文件规定了专任教师的工作量要求,教学科研型专任教师4级岗位,本科教学标准课时量不低于160学时/年;专任教师7级和10级岗位,本科教学标准课时量不低于192学时/年;专任教师12级,本科教学标准课时量不低于160学时/年。教学标准课时量的制定是结合近3年全校工作量的数据进行测算,既有合理性又有延续性,与兄弟院校相差也不大。

(2)学校在项目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均给予青年教师一定支持。2023年立项的校级课题中,90后青年教师立项数占总立项数的45%;省教育厅课题优秀青年项目专门面向青年教师设置,一般课题也多为青年教师申报。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学校科技处指导科研型专项博士进行团队归属;在项目申报、答辩等环节,积极邀请业内专家重点对青年教师进行一对一指导;校级基金单设国自然预研项目,给予青年教师科研经费支持。

(3)2024年,学校科技处将根据校级课题规划方案,在项目级别、项目数量和资助经费等方面,大力支持有科研热情、肯下功夫的青年教师。

(完成情况:正在推进,校级课题规划方案预计2024年6月前完成)

6.关于在职称评定上激发教学为主型教师教学热情的建议。

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办法》(校职改〔2023〕1号),学校已单列教学为主型教师职称评价条件,充分考虑了教学型教师特点,开辟晋升通道,多方面激发教师教学热情。以申报参评教学型教授为例,标志性成果条件纳入了省级教改项目、省级一流课程、省级教学成果奖、教改论文等,选择性业绩条件纳入了教学竞赛、教材、教学工作量(500课时)、本科教学质量奖等教学相关业绩。

(完成情况:已完成)

7.关于区分教学型教师和教学科研型教师工作量,适当减少教学科研型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建议。

学校《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校行人字〔2021〕27号)文件中明确了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要求,教学为主型教师岗位的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教学科研型教师岗位的2倍,并重点突出对教学质量的要求,即专任教师4级岗位,教学科研型本科教学标准课时量不低于160学时/年,教学为主型不低于320学时/年;专任教师7级和10级岗位,教学科研型本科教学标准课时量不低于192学时/年,教学为主型不低于384学时/年。

(完成情况:已完成)

8.关于一线教师教学课时不断减少与基本工作量要求较高的矛盾问题。

学校《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校行人字〔2021〕27号)规定了专任教师的工作量要求,教学标准课时量的制定是结合近三年全校工作量的数据进行测算,若因培养方案调整等原因减少课程课时,学校将会动态调整相应本科教学基本工作量的要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

9.关于建立校级管理机制,推动学院与医院的实践教学资源保障及中西医结合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合作的建议。

一直以来,学校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致力于拓宽附属医院医教协同资源。一是不断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做好附属医院实训教学资源的保障;二是协同推进医院临床技能中心建设,为中西医结合临床教研室提供相应支持;三是拓宽办学资源,为今后学校实践教学资源的保障、临床师资队伍的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

10.关于提高教学秘书待遇的建议。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校行发〔2022〕35号)文件中明确,对于教研室(教学实验室)秘书给予减免10%的基本工作量绩分,远超过16个学时。如专任教师10级担任秘书,可减免基本工作量7个绩分(28学时);专任教师12级担任秘书,可减免6个绩分(24学时)。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关于教师专业素养提升

1.关于采取共享教学资源、共同探讨教学策略与思路方法,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的建议。

(1)学校于2022年采购了北京大学医学教育共享平台培训资源,建设了学校线上培训平台,每年均利用寒暑假开展“学习正当时”专题培训活动。两大平台的共享教学资源既涉及教育教学提升内容,又涵盖医学教育研究内容,欢迎教师们通过教师发展与评估建设处官网的“提升赋能”版块进入学习页面。同时,教师发展与评估建设处可协助各二级学院开展非医非药等专项特色师资培训工作。

医学教育共享学习平台:https://online.meduc.cn/#/。

线上培训平台:http://v4.chaoxing.com/course/front/getCourseListPage?unitId=879。

(2)学校以各级教研教改项目为抓手,促进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改革。2023年,学校立足实际情况,制定课题指南,积极引导教师在课程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上开展深入研究,开展了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改革,分类设立揭榜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及委托项目,进一步提升教学改革研究的实效性。同时,学校遴选课程教学改革典型项目在教师发展与评估建设处网站“卓越教研”栏目进行成果推广分享。

(3)下一步,学校教师发展与评估建设处将利用好一号教学楼五楼教师发展培训中心,积极举办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相关交流活动。

(完成情况:正在推进,预计2024年12月前完成)

2.关于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讲座,为教师提供临床实践机会,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的建议。

(1)学校修订下发了《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修订)》(校行人字〔2023〕28号),支持所在学院选派教师赴省外综合三甲医院的国家重点专科进行进修,提升临床实践技能;鼓励学院结合教学实际,与附属医院协调,通过临床跟诊、在岗培训等形式到附属医院提升临床教学技能。

(2)学校每年针对校内教师及附属医院(教学医院)临床教师均开展专项师资培训。教师发展与评估建设处可协助各二级学院针对不同专业、不同教师需求,开展专项特色师资培训工作,各二级学院也可根据实际教学需要开展差异化、特色化培训。学校前期已开展过5期国医大师熊继柏教授现场教学临床师资培训班。2024年,学校将开展4场临床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欢迎教师们关注通知、积极参加。

(完成情况:正在推进,预计2024年12月前完成)

三、关于教育教学改革

1.关于提炼我校特色,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基地,健全思想政治教育机制的建议。

(1)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不断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建设,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工作新格局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工作台账》等制度文件,成立了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宣传统战部设立理论教育科,负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事务。

(2)学校宣传统战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构建“大思政”格局。线下开辟了以校史馆、党代表工作室、理论宣讲团、五心·五室实践育人项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思政工作、教育等金句宣传展示牌项目为代表的中医药院校思政工作资源和模式,线上积极打造“二十四节气君子图”专题栏目,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青年教职工培养展示及中医药文化宣传相结合,推出“六爱”主题宣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不断涵养学生爱国爱校情怀。

(3)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紧紧围绕中医药院校特点,积极打造中医药+思政的教学模式,如在实践教学中设立“习近平的中医观与我的中国梦”“中医生誓词撰写及宣读活动”“六微展示活动”等,打造了“炎帝神农文化移动思政课堂”“九芝堂湖湘中医药文化移动思政课堂”。在项目申报时积极结合学校特色,已有多个国家级项目立项。

(5)下一步,学校将从体制机制完善、项目带动引领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形成党委领导、宣传统战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的大思政工作格局。一是以“大思政课”建设为牵引,实现思政课最强赋能,建好用好“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拓展实践教学途径;二是依托马克思主义学院,在中医药+马理论、中医药+思政课等方面下功夫,争取走在全国中医药院校的前列;三是深入挖掘好、利用好丰富的中医药资源,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统一,注重打造校园原创文化精品,不断凝练学校办学特色。四是积极推动领导力量、思政力量、管理力量、服务力量下沉到学生中间,将学生社区打造为学生党建前沿阵地、“三全育人”实践园地、平安校园样板高地。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学生社区建设预计2024年12月前完成)

2.关于进一步重视实验教学质量提升,厘清实验课任课教师与实验准备教师岗位职责,加强对实验教学环节督导的建议。

(1)目前,学校对实验课任课教师、实验准备教师岗位均有清楚的岗位职责。实验教学分组由教研室讨论确定后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2)学校教务处将根据实际情况及实践教学需要,修订《湖南中医药大学实验教学管理条例》《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学任务与课程安排管理办法》等,明确实验教学各岗位任务与职能、实践教学分组原则、排课要求、实验项目变更流程等。建议各学院组织基层教学组织认真学习,加强自省、自查、自纠,真正从教学资源最优化、教学效果最佳化、教学效应最大化,做到实践课表编排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操作规范化。

(3)学校教师发展与评估建设处将根据工作计划和需求,协同校教学督导团通过专项督查、走看课形式对实验教学质量开展督查,进一步加强对实验教学环节的督导。

(完成情况:正在推进,预计2024年12月前完成)

3.关于为实验教学项目的更新、完善提供便利,对任课教师开展的实验教学项目修订与完善不再额外约束的建议。

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实验教学管理条例》第五章实验教学大纲及实验教材第十二条:实验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由教学单位拟定(修订),并组织专家论证,报教务处备案。任课教师安排课时的实验项目,应严格与实验教学大纲设定的项目一致;实际执行过程中,如修改实验项目,则需按规定流程提出申请、经实验室及教学单位同意后,报送教务处方可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制药工程教研室教师承担课程门数不均的问题。

经核查,本学期制药工程教研室每位教师承担的理论课均为1-2门,总体而言相对平均。下学期相关课程的具体安排可由教研室协商、讨论,以确保任务分配科学、合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关于加强教学资料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评估工作常态化的建议。

(1)审核评估旨在有效推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为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制定了一系列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包括《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档案管理办法》《教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条例》《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等,明确要求各教学单位做好教育教学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2)学校修订了《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明确学校教学检查工作分为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常规检查包括三期检查(开学初期、期中和期末),专项检查包括网上评教、教学与实习检查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教学与毕业实习检查原则上由各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实施。非医学类专业的毕业实习检查重点放在毕业论文(设计)上,主要检查选题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教务处制定的相关要求,每学期对教学材料整理开展规范性检查。

(3)下一步,学校教务处将进一步督促各教学单位落实教育教学相关制度,教师发展与评估建设处将教学材料规范性的整理作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或教研室评估的一项检查内容,不定期开展督查。

(完成情况:正在推进,预计2024年12月前完成)

6.关于针对不同课程因地制宜制定方案,开展形成性评价的建议。

为规范、推动课程形成性评价实施,学校出台了《湖南中医药大学课程教学形成性评价实施办法》,明确了形成性评价的基本原则及要求、实施形式、成绩评定与反馈等,明确要求各二级学院、各教研室、课程任课教师制定符合课程教学特点的形成性评价方案,并及时向学生公布。下一步,教务处将进一步强化课程形成性评价的实施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

7.关于开展沉浸式体验教学,有效激发学生内在学习动机,增强学生参与感和探索欲的建议。

(1)今年,学校学生工作部将出台学风建设实施方案,针对学生目标不明确,学习动力缺乏等,进一步完善学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督导机制,进一步规范学生课堂基础文明行为,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风建设活动,建立学生学业警示帮扶与预警联动机制,为激励学生主动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同时,各学院可依托辅导员、兼职班主任、授课教师等队伍,针对专业特色、就业前景等内容开展多维辅导,以增加学生专业信心,加强学风建设。

(2)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进行沉浸式教学研究,不断探索和优化教学方法,持续更新教学内容,根据课程性质增加学科融合案例,让学生学以致用。相关学院可根据教学需要,运用现有教学资源及场地,创造适合沉浸式教学的环境,不断提高课堂的互动性和趣味性。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学风建设实施方案预计2024年9月前完成)

四、关于发展规划

1.关于学校统筹规划,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调研国家或区域未来产业发展需求,选择适合学校特色发展方向的建议。

(1)近年来,学校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先后赴30个省内市(州)、县进行专题调研,与15个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试点县(市)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搭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平台,明确“校地院企”协同发展方向,将学校“三位一体”优势转化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动能。

(2)下一步,学校将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战略部署,紧扣创新发展要求,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环境,修订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强化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整合梳理学校现有科研服务平台优势特色技术及科研仪器服务清单,完善《湖南中医药大学成果转化手册》,依托地方商会、产业园区等机构多方推介,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扩大产业应用发展场景技术服务范围。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完善预计2024年7月前完成)

2.关于加强我校与国内基础医学实力雄厚的西医院校合作与交流,不断提升我校基础医学影响力的建议。

(1)近年来,学校对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等西医学院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已与省卫健委、省中管局及省内其他高校医院管理部门进行了有效沟通,将从人才项目、学会会议、行业协会等方面寻求支持与合作。

(2)学校通过学术讲座、高峰论坛和学术交流等方式,积极与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宁夏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等西医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多次邀请相关院校专家在项目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进行指导。今年,学校科技处将联合各二级学院启动“校庆90周年专场学术讲座”,不断搭建符合学院特色和专业需求的学术交流平台,为我校的科研团队提供合作交流机会。

(3)医学院已多次赴基础医学实力雄厚的院校进行调研走访,承办了全国西医教材定稿会,并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基础医学专任教师进修培训。下一步,学校将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原则,继续加大与西医院校联系和合作,进一步提升学校基础医学的影响力。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校庆专场学术讲座预计2024年11月前完成)

五、关于学生培养

1.关于以本科生专题训练小组或专题训练团队立项方式,提升学生专业素养的建议。

学校每年度均开展了以本科生为主体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按照《湖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办法》,本科生自主建立团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围绕所学专业进行创新和创业训练。同时,学校自2023年起,每年设立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240项,以项目形式不断提升学生的科研素养及创新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增加中药学、药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实习生前往大学附属医院实习的建议。

(1)药学类专业实习是主要以就业为导向的自主顶岗实习,以尊重学生和单位意愿进行双向选择为原则,一般优先安排学生自主就业顶岗实习,再由学院与就业单位合作招聘顶岗实习生,最后没有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由大学教务处统一安排到附属医院实习。近年来,我校药学类实习生实习就业情况较好,每年需要教务处安排实习的学生人数较少。

(2)药学类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用人单位将发放补贴和实习工资,且学生毕业后直接能在实习企业实现就业,因此整体来说,药学类学生在企业实习更能满足学生需求。

(3)下一步,学校教务处将与相关学院及附属医院协调联动,在满足学生就业需要的基础上,逐步促进学校与附属医院在后期实践教学方面的合作。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

六、关于研究生招生

1.关于小专业教师研究生招生专硕生源数量不足、生源质量较低的问题。

招生专业目录上各导师学科及方向是通过每年的招生资格认定确定的。招生资格认定流程如下:导师本人填写表格提出申请(含所在学科及方向),由二级学院审核,再提交研究生院复核备案。不同学位类别的导师,其资格认定条件有所不同。为规范学位点管理,原则上导师在归口学科进行招生资格认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指南中按专业分类并附导师姓名的建议。

根据国家专业目录编制要求及规范,专业目录编制需要体现学院-专业信息,考生通过研招网进行报名信息填报时,查询方式也是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因此我校专业目录编制亦是按照报考学院-报考专业方式进行。各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在招生专业目录上均有公布,且包含可招生导师名单,所有考生在查询时均可以看到。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重新开放第一中医临床学院中药学专业型硕士招生的建议。

我校目前无中药学专业学位领域硕士授权点,第一中医临床学院现已有中药学学术学位、药学学术学位招生指标,符合相关条件的导师可申请进行中药学、药学学术型硕士招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七、关于服务保障

1.关于小专业教师学科归属、财政经费分配与大型仪器共享的问题。

(1)2023年4月学校以优势学科牵头建设了4个校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将以专业建设点为依托的学科归入学科群发展,并予以经费支持。各学科可根据发展需求增补学科成员,助推学科建设。今年,学校已在OA系统发布《关于开展湖南中医药大学“十四五”学科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师可根据学科实际情况及个人意愿,填写相关表格并签字确认明确个人学科归属。

(2)学校财务预算、学科建设经费、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均充分保障了各学科的发展需求。各二级学院、各学科可根据学科发展规划,既统筹兼顾,又突出重点,充分发挥资金效能。

(3)学校科技创新中心专注于公共科研服务,目前已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了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购置的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均已纳入共享平台,制定《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和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不断提高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率。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教室投影仪效果不佳、无彩色粉笔,需增设触摸屏教室的建议。

(1)学校已对各教学楼超过使用年限的投影设备进行分批改造,2023年已更换37间教室投影设备,2024年将计划改造25间教室的投影设备。对于未更换教室的投影机,学校将每学期进行排查,日常维护中将对使用超过3000小时的投影机及时更换灯泡。如教师在上课过程中出现投影不清晰等情况,可及时反馈,学校将及时进行检修及更换投影设备。

(2)无彩色粉笔问题教务处已落实整改。每学期开学,教务处将会在每间教室配发2盒白色粉笔、1盒彩色粉笔,学期中每月安排排查补发。根据意见建议,教务处已将每月排查补发调整为每周排查补发。

(3)目前,教学楼已有4间智慧教室安装触摸屏,3117教室已安装教学智慧书写屏样机,现已使用1年,教师们反馈效果不错,能很好满足工程制图类课程手绘演示多及板书多的需求。今年,学校已计划增购2台教学智慧书写屏样机,建议工程制图教室也可按教学设备申购流程进行申报采购。

(完成情况:正在推进,预计2024年12月前完成)

3.关于制药工程专业教学设备老旧,需增加实验设备投入、更新教学条件的建议。

2024年,制药工程实验室拟新增申报设备2台(综合传热实验装置1台、旋转蒸发仪1台),将于年内完成采购。根据该实验室教学辅助人员上报的受益学生人数,届时设备生均人时数将高于全校平均水平。建议相关学院在申报教学设备年度计划时可合理统筹、按需分批申请购置设备,确保教学急需。

(完成情况:正在推进,预计2024年12月前完成)

4.关于护理实验中心场地不足的问题。

目前护理实验中心使用面积约1500m2,实验楼使用面积系数为0.61,折算建筑面积为2459m2,缺口建筑面积为181m2,折算使用面积为110.41m2。由于近两年学生人数增加,学校房源并未增加,因此实验教学场地整体相对紧缺。建议相关学院与教务处加强协调沟通,采用合班、分组、错峰排课及内部挖潜等方式进行统筹安排,优先保障实验教学场地的需要。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

八、其他

1.关于学位论文保密时间过短,可将药物创新研究论文保密时间范围设置为1-5年的建议。

(1)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文件精神,各高校应建立学位论文共享机制,促进学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27号)要求,涉密学位论文是指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学位论文,涉密论文需在开题前根据所执行科研项目的密级定密。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过程以及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审核等环节的有关工作,需按照国家对涉密活动的有关要求进行。

(3)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管理办法》(研函〔2014〕55号),学位论文密级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密级为秘密、机密的论文,是指论文背景源于国家保密信息的论文,新药研制研究论文非涉及保密信息论文,不符合密级为秘密、机密的要求。按照密级为内部的保密年限,最长不超过2年。

(完成情况: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