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5期校长接待日意见建议的回复 - 教育阳光服务平台

校长接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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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5期校长接待日意见建议的回复

发布时间 : 2023-11-03 09:32:36 浏览次数 : 714


时    间: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上午9:30

地    点:研究生院二楼会议室

接待领导:彭清华  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

主    题:零距离倾听“研”声 助推服务新发展

回复部门:(18个问题,涉及10个部门)

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保卫部、研究生院、科技处、财务处、图书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

 

一、党政办公室回复(1个)

(一)关于教师反映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合同签署审批程序过于复杂的问题

合同管理是科研经费监管的重要关口。督查督办与法规科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也发现存在合同文本不规范甚至导致合同纠纷等问题。学校对此非常重视,多次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出台合同管理办法,尤其是加强无形资产、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在前期反复征求各单位意见、法律顾问意见,同时参考兄弟院校做法,出台合同管理办法,目的是做好合同前期管理工作,管控好合同审核及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验收等重要环节,确保在后期少出问题、不出问题。目前,合同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我们正在积极探索、积极推动,在强化合同项目负责人自我管理能力,持续激发合同项目负责人内驱动力上下功夫,使合同签署审批程序尽量简单化、规范化、流程化。

二、组织人事部回复(2个)

(二)关于教师建议调整科研服务的实验员绩效政策的问题

辅助科研的实验技术人员本职工作就是负责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仪器管理等工作。鼓励他们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承担教学、科研工作。学校核定实验技术工作量总量到各实验室,由二级学院和实验室制定二次分配方案予以分配,遵循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个人承担的教学、科研业绩按统一标准核定给个人,按照最终超工作量绩分核算奖励性绩效。

(三)关于教师反映中心人员绩效相关问题

1.根据绩效不重复发放原则,如按坐班制全员发放管理超额奖励绩效人均2.4万(2022年),则不能享受教学科研业绩奖励。据统计,科技创新中心2022年按照其他专技岗位考核的实验技术人员奖励性绩效人均3.5万元。

2.绩效文件中已考虑“坐班”情况,除G9-G13科研服务工作量之外,G7-G8给予40%的绩分,超出建议中30%的坐班制绩效。

3.本科生科研服务指导等工作符合G10、G11、G12相应工作量认定标准的,可由科技创新中心制定可操作的认定标准、科技处审定通过,按绩效文件相应工作量标准核算。

4.G12是参照课堂教学学时绩分认定标准,但培训时长、培训人数低于课堂教学,所以给予0.8分/次认定绩分。

5.经咨询财务处,划转经费用于人员奖励绩效,不符合上级政策规定,也不符合《湖南中医药大学科研经费内部划转若干规定》文件制定的原则,具体政策可咨询财务处、科技处。

三、学生工作部回复(1个)

(四)关于学生反映学硕住四海通达,往返上课不方便,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目前学校学生宿舍暂时没有空余床位安排学生,明年会优先考虑研究生入住校内。

四、教务处回复(1个)

(五)关于学生反映上课教室不固定的问题

大学上课教室不是唯一固定的,而是根据不同的课程安排在不同的教学楼栋和不同容量的教室。据了解,国内几乎所有高校上课教室都是不固定的,这是我国大学的常态。

我校含浦校区180人以上容量的教室数10间,目前含浦校区本科在校367个行政班,且逐年扩招,180人以上的教室资源已经十分紧张,且本科生的排课时间在前。

为使学校教学资源充分利用满足教学需要,教务处与研究生院多次沟通协商,采取如下方案:

1.第二教学楼的1208、1209、1210、1211(容量90多位)4间教室由研究生院专用。

2.研究生与本科生共同使用学校购置的教务管理系统排课,大教室资源共享。

五、保卫部回复(2个)

(六)关于教师反映职工停车不便的问题

研究生院、医学院、第一中医临床学院的职工车辆暂时可先停在学生公寓1栋北侧,等1-12号学生公寓改扩建完成后,再看学生公寓1栋北面的绿地是否可规划为停车场。

(七)关于学生反映学校保安不认可医院工牌,不允许学生开车进入校园的问题

学生凭学生证或学校统一配发的学生卡进出校门,不提倡自驾车进学校,确因送拉生活物品等需要,经确认学生身份后其车辆方可进入校园,并做好登记,办完事情后驶离校区。

六、研究生院回复(4个)

(八)关于教师建议在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关于科研奖励必备条件的规定中,将国家教学成果奖认定为博士生导师遴选支撑材料,可以等同于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的问题

博士研究生侧重对其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博士研究生导师应在本学科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能够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环节圆满完成。导师遴选条件已在我校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中作适当修改,明确了教学成果奖励的等级及人员排序的要求。

(九)关于教师反映博导遴选办法中遴选要求欠科学合理的问题

科研成果奖励是对研究生导师科研成果产出能力的重要综合评价指标,是衡量研究生导师科研创新能力的重要证明,也是学科评价体系、学位点审核的重要指标。

(十)关于教师建议优化研究生毕业及评审奖学金中论文级别评定的问题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细则在制定时参考了各高校相关标准,论文级别参考了中科院相关权威发布标准,故暂不作修改。2024年3月对评选细则修订时对该建议进行讨论。

 

(十一)关于学生反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来学校线下上课的问题

目前计划安排2024级临床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暑期校内线下授课。

七、科技处回复(1个)

(十二)关于教师反映学校应及时开展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学术委员会人员结构应纳入具有突出贡献的专职科研专家的问题

学术委员运行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因校院的分离,学科人员的变动等客观原因,同时也到了应换届的时间节点,虽换届工作目前有所滞后,但大学对此项工作已纳入工作安排。

八、财务处回复(3个)

(十三)关于教师反映横向课题管理和激励机制的问题

财务对横向科研课题经费开支的管理主要基于以下方面:一是依据校行科字《2018》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章第3条、第4条,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开支,经费使用须合理合规;二是依据管理办法第三章第12条规定,项目组成员绩效不能超过项目经费的50%;三是管理办法第三章第14条第3点关于对项目组成员外的劳务费没有比例限制,完全根据项目负责人按照实际课题任务进行开支。

(十四)关于教师反映优化查询社科项目经费到账情况的问题

1.财务收到银行来款或财政经费,会第一时间在OA系统和财务查询系统来款认领中同时发布,并向科技处社科经费管理人点对点发送认领经费;

2.财政下拨经费给学校,也是一个整体经费,没有对明细进行说明,经费具体到账情况需要与科技处或项目负责人核实;今后将加强部门协调,做到一周内尽早公布。

3.财政指标来文,与财政厅进行对接,是财务的责任,财务会压实责任,积极与财政厅相关处室沟通,争取取得相关文件。

(十五)关于教师反映在收取仪器服务使用费部分,需简化报账流程的问题

财务内部划转经费管理主要基于以下情况进行考虑:一是依据校行科字〔2021〕4号第三条第2点检测项目完成后,办理内部划转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提供检测报告;二是科创中心作为受托方,需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考虑委托方的需求,检测报告是委托方后续发表论文或结题的依据;三是检测报告是体现科创中心具有承接委托人委托业务资质的结果真实性的集中体现。

九、图书馆回复(2个)

(十六)关于学生反映图书馆自习座位数量不足的问题

图书馆现有阅览座位1300余个,其中可选座位有近900个。按照教育部对高等学校图书馆自习座位的要求,还有差距。但因学校教学条件及学生宿舍条件的改善,学生对自习座位的要求相对减少,现阶段,除了考研冲刺时间或者期末考试时间段学生对自习室的利用较高以外,其他时间段自习座位都比较空余,学生基本能预约到自习座位。

(十七)关于学生反映图书馆和教室充电插座数量不足的问题

图书馆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了保证消防安全,图书馆是倡导读者尽量不要在图书馆使用充电设备的,但考虑到现在读者偏向于无纸化办公和网络学习,2023年5月份,图书馆完成一批USB接孔的增设改造,在满足电子化学习的需求同时保证使用低功率电器。

近期图书馆将对以上意见和建议再进行一次检查,在必要的基础上尽量满足师生的需求,并不断提升图书馆各项服务工作。

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回复(1个)

(十八)关于学生反映学校校园网未覆盖医院的问题

1.学校目前已建立身份中台(统一身份平台),并已对接学校大部分应用系统。今年上半年以来,完成了直属附属医院(中医附一、中医附二)的人员信息沟通、收集工作,已将直属附属医院的在职人员信息导入身份中台(统一身份平台),并将数据共享至各应用系统。直属附属医院的在职人员对于学校各应用系统的使用权限由各应用系统具体管理部门确认。

2.按照公安及网信部门网络安全的管理原则,两所直属附属医院与学校的网络是不同法人实体建设的彼此独立的网络体系,医院网络的建设均由其独立规划完成。为了两所直属附属医院和学校某些业务之间互通开展的需要,学校自2003年起就从东塘校区就近提供接口供中医附一接入校园网,2023年中医附二也完成了接入。目前学校与两所直属附属医院网络的互通接入不存在问题,但学校网络在医院内部的覆盖区域、实现功能和使用管理均由医院信息部门负责。若在医院实习学生需要用到学校网络,可依照医院网络具体使用管理规定执行。